加快把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一项国家战略。十一届上海市委二次全会要求举全市之力、集全球资源,加快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大体制机制政策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我们的短板弱项是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不强、活力不足、动力不够。引导提高科技研发“纸变钱”的能力,关键在于系统施策、精准施策,畅通研发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环境传导机制。
准确把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律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创造新产业、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重要引擎。在全球技术革命与产业变革背景下,上海正在经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阵痛期。“研究即引擎”,实体经济要走出含金量高的路线,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新兴制造业、支柱制造业的培育,都要依靠“研究”引擎的发动,以此推动新兴、融合领域的技术研发向产业的转化。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基于全链条、全要素的新价值空间的创造过程。成果转移转化不只是“临门一脚”的一刹那,从科学研究到技术开发,再到商业化、产业化的漫漫长路,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关键在于营造有利于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生态环境,优化利益分配、增值服务、金融配套、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畅通技术转化为产业的传导机制。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不同主体创新能力系统融合提升的过程。成果转移转化不只是技术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移,关键在于各类主体的动力是否激发到位,能力是否相互匹配。真正成功的成果转移转化,都是“科研逻辑”与“市场逻辑”实现协同平衡的过程,是研发技能、诀窍等经验类的隐形知识与市场经验应用的匹配,从而形成多个主体协同创新能力的相互让渡和整体提升。
以“放权松绑”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体在于企业,成效在于完善的创新体系,简而言之,要做到企业使劲、高校院所卖力、中介机构给力。
着力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秉持开放的理念,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
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在创新目标提出、资源配置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支持企业增强创新能力,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趋势,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和工程化平台,编制技术规划路线图,逐步健全完善自主技术体系和知识产权体系,特别要推动有能力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成果的中试环节的投入与熟化。引导企业加强创新管理,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方法研究、应用和推广,增强技术管理、研发组织和资源整合能力,有效提升创新能级和创新效率。
着力增强高校院所的原创力。要大幅增强高校院所的科技原创能力,加快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高校院所“放权松绑”,建立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允许十年不鸣,争取一鸣惊人。强化高校院所技术转移转化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引进培养专业化人才,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市场导向的成果管理制度,包括成果评价、成果估值和信息披露等。强化高校院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考核机制,调整改革科技评价“指挥棒”,细化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绩效考评机制,着力解决主体机构转化动力不足问题。
打通成果价值实现的“最后一公里”
着力培育科技中介机构。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机构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是打通成果价值实现“最后一公里”、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支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对技术供需市场的完善、从业者的规模效应、信息资源的开放、专业人才的供给等方面都有着高度依赖。要加快鼓励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形成引导创业、培育试点、重点示范的梯度化政策支持路径;推广科技创新券政策工具,引导企业创新需求、培育科技服务市场,保障科技成果所有者和需求者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时得到专业而有效的服务;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人才培养体系、激励机制,探索技术经纪人梯度化培养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着力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把工作重点放在培育传导模式上。对市场机制能够实现的要腾出空间,对市场暂时缺失的要及时补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让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人才充分地活跃起来。
随着上海版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的颁布实施,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制度空间已打开。万事俱备,形势逼人。我们必须真抓实干,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